兒童包裝防開啟測試多少錢咨詢
認證背景
每年估計有數(shù)以萬計意外發(fā)生兒童中毒,受影響的大多是小三歲兒童中毒發(fā)生主要與制藥產品。包裝Childresistant,占嬰兒和打包的內容之間的一道屏障,因為它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獨立的兒童安全包裝的系統(tǒng)和材料,安全功能的審查是必要的,以確保它正常工作前投入使用。一個標準化的認證程序可以帶來清晰,它可以賜予當時的包裝質量和產品安全。
認證流程
先準備填寫申請表,提供申請的產品信息,進行
報價之后,確定付款
準備樣品,進行測試
測試完畢之后,測試數(shù)據(jù)
測試數(shù)據(jù)通過之后和相關申請一起審核,沒有問題之后,簽發(fā)證書
ISO 8317(2015)防兒童拆開的包裝 -可再次包裝件的要求和試驗程序
ISO 8317(2015)是可重復使用的兒童包裝的國際標準。它適用于制藥以及化學產品。
這個標準有兩個部分的測試程序。項測試是對多達200名年齡在42至51個月的嬰兒進行測試,兒童不能打開包裝,而一組年齡在50歲至70歲的人必須能夠毫無困難地打開包裝。根據(jù)標準,只有在嬰幼兒測試中被認為是兒童耐受性以及方便老人的包裝才符合ISO 8317(2015)。
重要 根據(jù)EN 28317(1994)或ISO 8317(1989)的舊版證書或測試報告是無效的,必須進行修改。
US 16 CFR § 1700.20防兒童拆開的包裝 -可再次包裝件的要求和試驗程序
如果您想將您的產品出口到美國,則必須按照美國議定書運行測試。在5個不同的地點,至少有200個孩子進行測試;年齡在50到70歲之間的老年人也進行了測試
試驗應用在以下兩類人群
42個月~51個月大的兒童
50-70歲的成年人
EN 862認證兒童安全包裝 - 要求和試驗程序對于非可再封口包裝,非藥品產品
EN 862(2005) – 等同于DIN EN 862(2006) – 是用于非藥物產品的不可再封閉的兒童耐受性包裝的國際標準。
有不同類型的不可重新封閉的兒童安全包裝,如一個應用(單位劑量,一個單位)使用內容的包裝,再填充包裝,可重復密封的包裝,流動包裝和包裝幾個單一使用的聯(lián)合單個包裝(例如泡罩包裝)。
不可重新封閉意味著整個內容被同時使用;兒童安全機制不能重建。
與ISO 8317(2003)的測試程序類似,42至51個月齡的嬰兒在5(或10)分鐘內嘗試打開包裝。主要按照ISO 8317(2003)進行。
重要 根據(jù)EN 862(2001)的舊版證書或測試報告是無效的,必須進行修改。
EN 14375認證保護兒童的不可重封口的藥品包裝 -要求及試驗
EN 14375(2003) – 相當于DIN EN 14375(2004) – 是用于醫(yī)藥產品的不可重新閉合兒童包裝的歐洲標準。 EN 14375取代了不再適用的DIN 55559。
本標準特別適用于泡罩包裝,棒狀包裝和顆粒包裝袋。
在ISO 8317(2003)中,有兩個部分的測試程序,必須證明42到51個月的嬰兒不能打開包裝,而50到70歲的人應該能夠打開包裝。
重要 根據(jù)DIN 55559,舊的證書或測試報告是無效的,必須進行調整。
EN 13127認證防兒童開啟包裝 -可重新打開的防兒童開啟包裝系統(tǒng)機械試驗方法
這個標準并不取代ISO 8317標準,而是替代了這個標準。比較的機械測試方法是比較與原始測試的組合(具有兒童和成人的測試=小組測試)相比,具有較小變化的新包裝是否仍然被認為是等同的。
EN 13869認證兒童安全打火機認證(打火機法令)
處理打火機的嬰兒可能會有致命的后果。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fā)生,打火機需要一個操作機構,這個機構應該阻止嬰兒的操作。因此在歐洲,根據(jù)歐盟委員會2012/53 / EU關于銷售符合EN13869標準的兒童打火機的決定,只允許這些打火機投放市場。
關于兒童打火機的正確功能的證據(jù)是在成功測試后通過符合EN 13869標準的認證。只有經過兒童安全測試并經過認證的符合EN 45011要求的打火機才符合法律義務。打火機在市場上的任何人都有責任確保他們的產品符合法定標準。一經要求,證書形式的證據(jù)必須提交給有關當局 – 否則有處罰的風險。
在兒童安全打火機被允許投放市場之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正常運行。 適用的測試程序由美國的歐洲標準EN 13869或US 16 CFR§1210定義。
美國防止兒童包裝打開標準ASTM 3475測試
1970年,美國國會就通過了危險物品包裝法案,授權美國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來規(guī)范產品包裝的安全標準。本次測試以 美國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規(guī)范的產品包裝安全標準《ASTM-3475-15兒童安全包裝的標準分類》進行測試,出具測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