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向WTO通報食品接觸再生紙和紙板中MOAH限值
1. 礦物油背景介紹
烴類礦物油(MOH)是石油原油經精餾純化形成的復雜烴類混合物,包括飽和烴類礦物油(MOSH)和芳香烴類礦物油(MOAH)。根據2012年和2019年歐盟EFSA有關礦物油的評估報告,MOAH(尤其是3-7個環(huán)的MOAH)具有遺傳毒性和潛在致癌性,MOSH會在人體組織中聚積,對肝臟產生有害作用。而食品接觸材料,尤其是含回收紙原料的紙和紙板,是食品中礦物油的重要來源。這是因為這些回收紙原料主要來自報紙、廣告?zhèn)鲉?、雜志、目錄等圖文材料以及包裝紙,盡管使用前經過化學消解或其它處理,但仍無法完全去除回收紙制品里油墨、粘合劑中的礦物油。
2019年foodwatch就有報道在荷蘭、法國和德國市場上的多款知名品牌的奶粉有檢出MOAH,檢出量在0.5mg/kg以上。在嬰兒奶制品的整個生產鏈條中,可能存在多種礦物油污染來源。奶粉中MOAH可能主要來自主要來自金屬罐包裝或紙制品包裝中MOAH的遷移。
圖片foodwatch
2. 德國法規(guī)修訂內容
2021年3月22日,WTO公布了來自德國的有關食品接觸再生紙和紙板中芳香烴礦物油(MOAH)限值的法規(guī)征求意見稿(關于修訂《消費品條例》的第22條例)。此WTO版征求意見稿與2020年8月歐盟委員會公布的版本一致。法規(guī)征求意見稿是對現有的德國《消費品條例》(Bedarfsgegenst?ndeverordnung, BedGgstV)的增補和修訂。
增補和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1)新增廢紙漿、芳香烴礦物油(MOAH)、有效阻隔層的定義。
MOAH:含有一個或多個環(huán)的碳數為C16-C35的烷基化芳香烴,不包括二異丙基萘。
有效阻隔層:通過設計1層或多層食品接觸材料層或涂層、食品成分包膜確保食品接觸材料中的一些有害物質不會遷移到食品中。
(2)制定設計有效阻隔層要求
明確食品接觸紙和紙板如果使用了再生紙原料,除特殊情況外必須要有有效阻隔層,確保MOAH不會遷移到食品中,即MOAH需要滿足如下表中限值要求:
物質 | 遷移限值 | 有效日期 |
MOAH | ND(DL=0.5mg/kg 食品中;DL=0.15mg/kg食品模擬物中) | 自法規(guī)正式公布后3年后生效 |
以下2種特殊情況可不設計有效阻隔層:第一種是食品生產商有向食品包裝生產商聲明不需要設計有效阻隔層,食品生產商有自己的控制MOAH不會從食品包裝中遷移的措施。第二種是在沒有有效阻隔層的情況下,食品包裝生產商也能確保食品接觸再生紙和紙板MOAH的遷移符合上表中限值要求。
3. 合規(guī)建議
(1)設計有效阻隔層。有研究表明,選擇合適的材料作為有效阻隔層可以至少減少99%未知物質的遷移量,以確保未知物質遷移到食品中的含量不會危及人類健康。能有效阻隔的材料有PA、PET、鋁箔、PLA、PS和纖維素膜。
(2)建立生產良好規(guī)范(GMP)。最大限度降低食品接觸原材料和生產環(huán)境中非有意的礦物油帶入食品接觸材料,以及使用原生紙纖維來取代回收紙纖維等。
(3)終產品符合性測試驗證。對于出口歐盟的食品接觸再生紙和紙板終產品,除測試常規(guī)的總遷移等項目外,可以提前著手測試MOAH遷移量符合德國此次征求意見稿的要求,以便在法規(guī)正式實施后能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