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包括哪些內容
CE認證的內容
是構成歐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即只限于產(chǎn)品不危及人類(lèi)、動(dòng)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質(zhì)量要求,協(xié)調指令只規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標準的任務(wù)。因此準確的含義是 CE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zhì)量合格標志。
CE認證常見(jiàn)指令
1、PED承壓設備指令2014/68/EU
PED指令應用于最大許用壓力高于0.5bar承壓設備的設計及制造。任何單一設備或集成設備處于這個(gè)壓力值之上都需要申請CE認證,粘貼CE標識。安全附件,如用于承壓設備上的安全閥,受控制的壓力釋放裝置等,也必須通過(guò)CE認證。
2、電子電器指令LVD 2014/35/EU
LVD低電壓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2014/35/EU),LVD的目標為確保低電壓設備在使用時(shí)的安全性。指令適用范圍是使用電壓為交流在50V至1000V和直流75V至1500V之間的電器產(chǎn)品,此指令包含此設備的所有安全規則,包括防護因機械原因造成的危險。設備的設計和結構應保證在按其預定用途,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或故障條件下使用時(shí)不會(huì )出現危險。
3、電磁兼容EMC 2014/30/EU
電磁兼容EMC,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裝置、設備單元或系統在其電磁環(huán)境中能夠正常工作(抗擾度)并且不對該環(huán)境中的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發(fā)射)的能力。
4、建材指令CPR(EU)No 305/2011
一般建筑指令是指編號為 305/2011/EU,各個(gè)歐盟成員國為了保證其境內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設計與施工上不對人、家畜(禽)、財產(chǎn)的安全構成威脅,同時(shí)為維護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同時(shí)不僅關(guān)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而且關(guān)系到健康、使用壽命、節約能源、環(huán)境保護、經(jīng)濟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
“建筑產(chǎn)品”是指任何以永久性方式包括在建筑工程內的任何產(chǎn)品,例如 天花板吊頂、衛生潔具、石膏板等,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
5、防爆指令ATEX 2014/34/EU
新版防爆指令2014/34/EU發(fā)布于2014年3月29日的歐盟官方公報,2014年4月18日生效的。新版防爆指令2014/34/EU將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執行,舊的指令94/9/EC也隨之將被取代。隨著(zhù)指令更新,歐委會(huì )將根據新立法架構(NLF)執行防爆指令條例。
6、簡(jiǎn)單壓力容器指令SPVD 2014/29/EU
歐盟于2014年頒布了新的簡(jiǎn)單壓力容器SPVD指令2014/29/EU,并于2016年起開(kāi)始執行,將取代了原指令2009/105/EC。簡(jiǎn)單壓力容器是指存儲壓力超過(guò)0.5bar的壓縮氣體或氮氣等非易燃氣體的容器,其有一個(gè)圓柱形殼體和用碟形和/或平封頭密封的圓形端口,工作壓力不超過(guò)30bar,壓力容積值不超過(guò)10000bar.l,最低工作溫度不低于-50℃,最高工作溫度鋼制容器不超過(guò)300℃,鋁或鋁合金容器不超過(guò)100℃。不包括下列容器 為核用途容器;安裝于輪船或飛機上的容器;滅火器。
以上只是重要的CE認證指令梳理,目前CE認證指令有27個(gè),不同的指令相應的收費標準和認證周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