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FCM?FCM認證如何辦理?歐盟食品接觸材料FCM認證辦理
食品接觸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簡(jiǎn)寫(xiě):FCM) 是指產(chǎn)品在正常使用中與食品有接觸的材料。涉及的產(chǎn)品包括:
· 食品包裝
· 餐具、廚具
· 食品加工機械
· 廚電產(chǎn)品等
食品接觸材料包括:
· 塑料、樹(shù)脂
· 橡膠、硅膠
· 金屬、合金
· 紙張、紙板
· 玻璃、陶瓷、瓷釉
· 著(zhù)色劑、印刷油墨等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可能會(huì )在與食品接觸的過(guò)程中影響食品的氣味、味道以及顏色,更可能會(huì )釋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學(xué)成分如重金屬、有毒添加劑,這些化學(xué)成分會(huì )遷移到食品中而被人體攝入,危害人類(lèi)健康。
1. 食品接觸用材料及制品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規定。
2. 材料及制品應色澤正常,無(wú)異嗅、異味、污物等。
3. 浸泡液不應有著(zhù)色、異味、異嗅等感官性的劣變。
4.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9685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
塑料(包含熱塑性彈性體)
1.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使用的樹(shù)脂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塑料樹(shù)脂》及衛生計生委相關(guān)公告的規定。
2. 塑料及塑料制品應符合下表規定
測試項目
限量總遷移量≤ 10 mg/dm2
(接觸嬰幼兒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應根據實(shí)際使用中的面積體積比將結果換算為mg/kg,且限量為≤60mg/kg。)
高錳酸鉀消耗量/(mg/kg)
蒸餾水(60℃,2h)≤ 12 mg/kg
重金屬(以鉛計)/(mg/kg)
4%(v/v)乙酸(60℃,2 h)≤ 1.2 mg/kg
脫色試驗(僅適用于添加著(zhù)色劑的產(chǎn)品)
陰性
3.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化學(xué)物質(zhì)的特定遷移量、da殘留量和特定遷移量總限量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塑料樹(shù)脂》附錄A的規定。
橡膠(除奶嘴和食品接觸用硅橡膠)
1. 材料應符合附錄A中原材料的相關(guān)要求。
2. 橡膠及橡膠制品應符合下表規定
測試項目
限量總遷移量≤ 10 mg/dm2
(接觸嬰幼兒食品的橡膠材料及制品應根據實(shí)際使用中的面積體積比將結果換算為mg/kg,且限量為≤60mg/kg。)
高錳酸鉀消耗量/(mg/kg)
蒸餾水(60℃,0.5h)≤ 40mg/kg
重金屬(以鉛計)/(mg/kg)
4%(v/v)乙酸(60℃,2 h)≤ 1mg/kg
鋅(Zn)遷移量/(mg/kg)
4%(v/v)乙酸≤ 20mg/kg
N-亞硝胺遷移量≤ 0.01mg/kg
N-亞硝胺可生成物遷移量≤ 0.1mg/kg
金屬(包含合金及金屬鍍層)
1. 金屬基材
不得使用以鉛、鎘、砷、汞、鈹和鋰作為合金元素的材料。
雜質(zhì)元素中,砷含量不得大于0.01%。
雜質(zhì)元素中,鎘和鉛含量的總和不得大于0.01%。
2. 金屬鍍層
絡(luò )合劑、光亮劑等不得使用氰化物及鉛或鎘化合物。
雜質(zhì)元素中,砷含量不得超過(guò)0.01%。
雜質(zhì)元素中,鎘、鉛和汞含量總和不得超過(guò)0.01%。
3. 金屬焊接材料
雜質(zhì)元素中,鉛含量不得大于0.01%。
雜質(zhì)元素中,砷含量的總和不得大于0.01%。
4. 雜質(zhì)元素遷移指標
元素遷移量(SML)
砷(As)≤0.002 mg/kg
鎘(Cd)≤0.002 mg/kg
鉛(Pd)≤0.01 mg/kg
5. 合金元素遷移指標
元素遷移量(SML)
鋁(Al)≤10 mg/kg
鉻(Cr)≤0.25 mg/kg
鎳(Ni)≤0.14 mg/kg
錫(Sn)≤100 mg/kg
(鍍錫薄板容器的錫遷移量應符合GB 2762的相應要求。)
銻(Sb)≤0.04 mg/kg
鋅(Zn)≤5 mg/kg
紙、紙板及紙制品
1. 紙、紙板及紙制品應符合下表規定
測試項目限量
殘留物指標
(直接接觸食品的紙、紙板及紙制品)
鉛(Pb)≤3.0 mg/kg
砷(As)≤1.0 mg/kg
甲醛≤1.0 mg/dm2
熒光性物質(zhì)陰性
遷移物指標
(預期接觸液態(tài)或表面有游離水或游離脂肪食品的成品紙、紙板及紙制品)
總遷移≤10 mg/dm2
高錳酸鉀消耗量≤40 mg/kg
重金屬(以鉛計)≤1 mg/kg
脫色試驗陰性
2. 不經(jīng)過(guò)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紙、紙板及紙制品應符合下表規定
測試項目
限量大腸菌群(/50 cm2)
不得檢出沙門(mén)氏菌(/50 cm2)
不得檢出霉菌≤50 CFU/g
涂料及涂層
涂料及涂層應符合下表規定
測試項目限量
總遷移量≤10mg/dm2
高錳酸鉀消耗量
(炊飲具用涂層采用“蒸餾水,煮沸0.5h,再室溫放置24h”,其它用涂層采用“蒸餾水,60℃,2h”)≤10 mg/kg
重金屬(以鉛計) 4%乙酸≤1.0 mg/kg
甲醛遷移量≤0.1 mg/ kg
游離酚遷移量(以苯酚計)≤0.1 mg/kg
六價(jià)鉻遷移量≤0.01 mg/kg
氟遷移量≤0.2 mg/kg
* 僅適用于生產(chǎn)中使用到該類(lèi)物質(zhì)的涂層材料及制品。
標簽
1. 產(chǎn)品標識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中的規定。
2. 標簽標識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樹(shù)脂》附錄的樹(shù)脂類(lèi)別在標簽、說(shuō)明書(shū)或附帶文件中標識材質(zhì),聚合物共混物應標識主要聚合物的組分。
3. 如產(chǎn)品含有天然乳膠,應標明“產(chǎn)品含有天然乳膠”。
4. 金屬基材應明確標識其材料類(lèi)型及材料化學(xué)成分中的合金、涂層及金屬鍍層。
5. 食品接觸面覆有金屬鍍層或有機涂層的,應標識鍍層或涂層材料。金屬鍍層不止一層時(shí),應按由外層到內層順序標出各層金屬成分,并以斜杠隔開(kāi),如“鉻/鎳/銅”。
6. 涂層材料及制品應分別標識基材和涂層的材質(zhì)
專(zhuān)業(yè)辦理各國產(chǎn)品檢測認證,一站式服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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