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修訂】WTO通報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第15次修訂草案
近日,WTO通報了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EU) NO. 10/2011)第15次修訂草案(通報號G/SPS/N/EU/372),WTO SPS反饋意見(jiàn)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4日,最終修訂法規預計將于2020年8月公布,過(guò)渡期為6個(gè)月。
此次修訂主要內容如下,具體請看附件法規文本。
章節 | 修訂主要內容 |
附件Ⅰ表1-歐盟授權物質(zhì)清單 | l 修訂第236項:1,3-苯二胺,增加0.002mg/kg的檢出限。 l 修訂第398項:三氧化二銻,將特定遷移限值0.04mg/kg和對它的符合性驗證的說(shuō)明列入附件Ⅱ。注:該物質(zhì)在非常高的溫度下超標的可能性很大。 l 增加第1075項:經(jīng)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銨修飾的蒙脫土。 l 增加第1076項:CAS 號:1227937-46-3 l 增加第1077項:表面經(jīng)氟化物改性氧化鋁處理的二氧化鈦 |
附件Ⅱ-特定遷移限值 | l 增加金屬物質(zhì)遷移限值清單表 l 修訂芳香族伯胺(PAAs)的檢出限 |
附件Ⅳ-符合性聲明 | 第6點(diǎn)增加了對中間材料信息的額外要求: |
附件Ⅴ-符合性測試 | l 增加食品加工設備和電器測試規則。 l 修改重復使用的食品接觸材料合規驗證要求。 l 總遷移測試條件增加測試號OM0(40℃,30min),適用于低溫或室溫條件下短時(shí)間(≤30min)接觸。 l 原總遷移測試OM4,因技術(shù)難以在溫度100℃進(jìn)行測試,可采用回流條件。 |
附件: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EEC/20_1804_00_e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EEC/20_1804_01_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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