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根據REACH法規附件十七下的第63條新條目,歐盟開(kāi)始限制珠寶中的鉛。新法規于2012年10月9日生效,自2013年10月9日開(kāi)始執行。
2014年9月25日,歐盟委員會(huì )通知WTO一項委員會(huì )條例草案,將珠寶中的鉛限制令擴大至其他公共用品。提案將公共用品或其他在正?;蚝侠砜深A見(jiàn)條件下使用時(shí)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的可接觸部件中的鉛含量限定為不超過(guò)0.05%。提案還提供了一些豁免,包括遷移量為每小時(shí)0.05微克/平方厘米(相當于0.05微克/克/每小時(shí)),作為鉛含量限制替代。
條例草案擬議于2015年第二季度被采納,預計于2016年第二季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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