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指令(EU)2019/698,修訂有關(guān)化妝品第(EC)1223/2009號法規的附件III和附件V。該指令將于2019年5月26日生效。指令應具有全部約束力,并直接適用于所有歐盟成員國。
指令(EU)2019/698內容如下:
- 自2019年11月27日起,除保護性化妝品之外,不符合本條例限制規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化妝品不得投放于歐盟市場(chǎng)。自2020年2月27日起,除保護性化妝品之外,不符合本條例限制規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化妝品不得在歐盟市場(chǎng)上獲得。
- 自2019年11月27日起,不符合本條例限制規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保護性化妝品不得投放于歐盟市場(chǎng)。自2020年2月27日起,不符合本條例限制規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保護性化妝品不得在歐盟市場(chǎng)上獲得。
法規(EC)No 1223/2009的附件III新增以下條目:
參考編號 | 物質(zhì)信息 | 限制 | |||||
化學(xué)名稱(chēng)/INN/XAN | 常用成分表名稱(chēng) | CAS 號 | EC 號 | 產(chǎn)品類(lèi)型,身體部位 | 待用制劑的最大濃度 | 其他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310 | 1-(4-氯苯氧基)-3,3-二甲基-1-(咪唑-1-基)-2-丁酮 | 甘寶素 | 38083-17-9 | 253-775-4 | 洗去型去屑洗發(fā)水 | 2.0% | 用于抑制產(chǎn)品中微生物生長(cháng)以外的目的。該目的須在產(chǎn)品的介紹中明確表示。 |
參考編號 | 物質(zhì)信息 | 條件 | |||||
化學(xué)名稱(chēng)/INN/XAN | 常用成分表名稱(chēng) | CAS 號 | EC 號 | 產(chǎn)品類(lèi)型,身體部位 | 待用制劑的最大濃度 | 其他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32 | 1-(4-氯苯氧基)-3,3-二甲基-1-(咪唑-1-基)-2-丁酮 | 甘寶素 | 38083-17-9 | 253-775-4 | (a)洗發(fā)水 (b)面霜 (c)足部護理產(chǎn)品 (d)洗去型洗發(fā)水 | (a)0.2% (b)0.2% (c)0.2% (d)0.5% |
OJ發(fā)布指令(EU)2019/698修訂化妝品法規附件III和附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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