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大幅修訂食品級塑料法規 (EU) No 10/2011
2016年8月25日,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法規(EU) 2016/1416,對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規(EU) No 10/2011進(jìn)行修訂。至此,自2011年頒布(EU) No 10/2011法規至今,該法規共進(jìn)行了7次修訂。與此前6次修訂僅新增或修改部分物質(zhì)要求和限值不同,此次修訂內容較多,對限制物質(zhì)、允許使用物質(zhì)以及測試條件等相關(guān)內容均進(jìn)行了修訂。
(EU)2016/1416將于2016年9月14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已符合(EU) No 10/2011相關(guān)要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仍可于2017年9月14日前投放市場(chǎng)并銷(xiāo)售至庫存清空。其中,關(guān)于鋁和鋅的特殊遷移限量要求,以及食品模擬物的新定義要求,將于2018年9月14日實(shí)施。主要更新內容總結如下
法規條目 |
原10/2011 |
(EU) 2016/1416更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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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值要求更新 |
條款11 (2) |
“未在附錄I中規定特殊遷移限量或其他限制的物質(zhì),應適用一般的特定遷移量限值60 mg/kg” |
刪除 |
條款11 (4) |
無(wú) |
增加的內容原條款13(3)的一部分內容 對于規定“不允許有遷移”的物質(zhì),應根據法規(EC) No 882/2004選擇合適的遷移測試方法,遷移結果不得高于檢出限。如果該物質(zhì)沒(méi)有規定具體的檢出限,應適用一般的檢出限0.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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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17 (3)(a) |
密封蓋、密封圈等產(chǎn)品的特殊遷移量結果可用mg/kg或mg/dm2表示 |
刪除mg/dm2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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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I |
略 |
表1修訂7種允許使用物質(zhì),編號為87,391,641,752,779,974; 表1新增10種允許使用物質(zhì),編號為871,1031,1034,1045,1046,1048,1050,1051,1052,1053; 表2的項目2相應新增編號1048 涉及“模擬物D”的描述改為“模擬物D1和/或模擬物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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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II (1) |
7項重金屬(鋇、鈷、銅、鐵、鋰、錳、鋅) |
更新為8項重金屬(鋁、鋇、鈷、銅、鐵、鋰、錳、鋅) 其中鋁的限值為1mg/kg; 鋅的限值由25mg/kg改為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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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II (2) |
初級芳香胺要求 |
僅做表述更新 |
測試方法更新 |
附錄III 表1 |
食品模擬物D2 植物油(*規定了不同鏈長(cháng)的不飽和脂肪酸的含量比例) |
修訂“食品模擬物”列表中的模擬物D2,要求作為食品模擬物的植物油中非皂化物質(zhì)含量需小于1% |
附錄III 表2 |
略 |
修訂“各類(lèi)食品指定的食品模擬物”列表中,針對新鮮或冰鮮的水果及蔬菜(去皮和未去皮),分別指定模擬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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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III (3) |
無(wú) |
新增 “針對模擬物D2和E,測試結果應除以對應的校正系數,但不適用于那些不得檢出的物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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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III (5) |
無(wú) |
新增 “當需測試多種模擬物時(shí),可選擇一種測試,但該模擬物必須通過(guò)科學(xué)方法證明其是最嚴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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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V第2章 |
無(wú) |
新增 “當選擇植物油進(jìn)行測試時(shí),如果技術(shù)上存在不穩定因素,可用95%乙醇和異辛烷替代”; 新增對“最嚴苛的條件出現在食品加工過(guò)程中”及“熱灌裝”兩種情況測試溫度和測試時(shí)間的說(shu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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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V表格2 |
無(wú) |
新增兩個(gè)梯度的特殊遷移測試溫度要求,分別是 175℃<T<200℃以及T>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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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V表格3 |
略 |
修訂了全面遷移OM2、OM3和OM6第3列中“預期食品接觸條件”; |
修訂法規中新增鋁元素至 (EU)10/2011 的附錄II中,其遷移限值為 1mg/kg 食物模擬液。同時(shí)在附錄II中修正了重金屬特定遷移中鋅的限值,由原來(lái)的 25mg/kg 改為 5mg/kg 食物模擬液。修訂前后比較如下
修訂法規中修正了模擬液D2(植物油)的定義。同時(shí)提及當植物油遷移測試存在技術(shù)上不可行時(shí),可以用95%乙醇和異辛烷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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