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huì )允許在化妝品中使用多種的UV防曬劑
2020年11月12日,歐盟委員會(huì )法規(EU) 2020/1684更新將允許在特定條件下,甲氧基丙基氨基環(huán)己烯基亞乙基氧基乙基氰基乙酸酯(S87)作為化妝品中的UV防曬劑。 該法規將于2020年12月2日,即其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2020年11月2日,歐盟委員會(huì )法規(EU) 2020/1684修訂了歐洲議會(huì )和理事會(huì )關(guān)于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件VI。
附件 |
| VI |
參考號 |
| ‘32 |
物質(zhì)鑒定 | 化學(xué)名稱(chēng)/INN | 2-乙氧基乙基(2Z)-2-氰基-2-[3-(3-甲氧基丙胺基)環(huán)己-2-烯-1-亞基]醋酸酯 |
INCI 名稱(chēng) | 甲氧基丙基氨基環(huán)己烯基亞乙基氧基乙基氰基乙酸酯 | |
CAS號 | 1419401-88-9 | |
EC號 | 700-860-3 | |
限制 | 產(chǎn)品類(lèi)型,主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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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許使用濃度 | 3% | |
其他 | —請勿用于可能通過(guò)吸入導致最終使用者的肺部暴露的產(chǎn)品中 —請勿與亞硝化劑一起使用–亞硝胺最大含量:50 μg/kg —存放在不含亞硝酸鹽的容器中 | |
使用條件和警告語(y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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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安全科學(xué)委員會(huì )(SCCS)發(fā)布SCCS31605/19號意見(jiàn),在結論中表示,最大濃度3%的S87作為UV防曬劑在化妝品中使用時(shí)是安全的; 而其吸入毒性尚未評估。 因此,歐盟委員會(huì )允許并授權將該物質(zhì)用作UV防曬劑,但不可用于通過(guò)吸入可能導致最終使用者的肺部暴露的產(chǎn)品。此外,S87是一種二級胺,容易亞硝化形成亞硝胺,不應與硝化物質(zhì)混合使用,亞硝胺含量應小于50ppb。
參考:
- 歐盟委員會(huì )法規(EU) 2020/1684
- SCCS3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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